新北市議會設下列審查委員會,分別審查議案,並應對各案提出審查意見或報告: 一 第一審查委員會:審查本會、秘書處、民政局、社會局、勞工局、法制局、原住民族行政局、人事處、政風處、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、青年局、各區公所等暨其所屬有關事項。 二 第二審查委員會:審查財政局、主計處、環境保護局、地政局等暨其所屬有關事項。 三 第三審查委員會:審查工務局、水利局、城鄉發展局等暨其所屬有關事項。 四 第四審查委員會:審查經濟發展局、農業局、交通局、捷運工程局、觀光旅遊局等暨其所屬有關事項。 五 第五審查委員會:審查教育局、文化局、客家事務局、新聞局等暨其所屬有關事項。 六 第六審查委員會:審查警察局、衛生局、消防局等暨其所屬有關事項。 七 法規審查委員會:審查市法規等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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